4月8日,江西省紀委對去年以來江西紀檢監察系統查處的5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通報強調,堅持“一案雙查”,對那些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既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又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應當追責而未予以追責的,還要實行倒查追責。
這5起案件是:
1.上饒市質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胡平因本單位發生嚴重違紀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上饒市紀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2013年至2014年期間,上饒市質監局存在弄虛作假以會議費、培訓費名義套取資金用于沖抵不合理開支;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普遍超標且未按有關要求整改到位;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樹仁的兒子王某在“吃空餉”專項整治后仍然在下屬單位上饒市計量所“吃空餉”等問題,有關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胡平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上饒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九江市商務局副局長李曉因本單位司機公車私用肇事致人死亡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9月20日(周六),九江市商務局司機汪潯駕駛商務局公車去九江縣城門鄉前湖釣魚,與城門鄉興聯村五組村民劉某所騎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劉某當場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汪潯與劉某負事故同等責任。李曉作為分管領導,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內部車輛管理制度執行不嚴、落實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鷹潭市水利局副調研員、余江縣錦江鎮黨委書記彭文榮因下屬單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1月,余江縣錦江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原站長戴平生伙同黃壁村委會鄧錦輝等10個村委會10名報賬員弄虛作假,以他人的名義,虛報水稻、油菜面積,共騙取國家補貼款40.3萬元,戴平生因涉嫌貪污已被余江縣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彭文榮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鷹潭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撫州市商務局副調研員羅曉川因本單位未及時下放行政審批權限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6月,在省商務廳和撫州市政府出臺投資總額5000萬美元以下的外資企業辦理變更事項審批權限下放至縣(區)政策后,撫州市商務局未及時下放審批權限給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仍然行使審批權,造成企業辦理事項時市、縣兩級受理和審批,給企業增加了辦理難度,群眾反映強烈。羅曉川作為分管領導,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5.樂平市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鄒長生等人因下屬干部職工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受到責任追究。
2013年以來,樂平市林業局先后有1名武裝部長、2名林政股副股長、1名營林員,因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被查處,有關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鄒長生等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樂平市紀委給予鄒長生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樂平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分管副局長程金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者孫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