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要履職盡責。嚴格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做人做事。不敢擔當的政法干部往往是怕工作硬了惹火上身,貽誤個人前途仕途。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過且過的思想混日子。究其根源,還是與自身工作不硬或作風不硬或執行政策不硬有關系。習總書記說的打鐵還要自身硬。我們要按照習總書記要求的“嚴于修身,嚴于律己,嚴于用權,做人要實,干事要實,創業要實”去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錘煉黨性,練好內功。只要做到了“三嚴三實”,那我們就可以提高執法工作能力和政法機關的公信力。我們常說干部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這其中能干事干成事是能力因素。敢于擔當與能擔當是兩回事。敢擔當是工作態度,能擔當是工作能力。如果一個政法干部能力不足或欠缺,那么他的敢擔當可能就會產生事倍功半甚至是南轅北轍的效果,因而我們不僅要求干部在工作中要敢擔當,更要求干部有能力去擔當。這就需要我們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虛心學習先進經驗,吃透上情了解下情,然后做出正確決策,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而不能憑老經驗,老方法,老套路去工作。同時作為政法干部,在強化自身能力提高的同時,還要發揮傳幫帶作用,加大對其他干部的教育培訓提高力度,在工作中不獨善其身,單打獨斗,而要發揮集體作用,善于發揮眾人劃槳行大船的思想,鍛造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干部隊伍。
總之,我們要用艱辛、堅韌和真情在政法工作中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大膽探索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有效載體和方法,做到思想上有明顯提高、為民上有明顯成效、作風上有明顯轉變。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充分贏得群眾的滿意度,樹立政法隊伍良好形象。(作者: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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