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軍峰
信訪作為黨和政府展示親民為民形象、密切聯系群眾、維護群眾利益的一個橋頭堡,如何使這個橋頭堡的作用能夠正常發揮呢?按照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的安排,縣信訪局采取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針對目前我我縣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源和對今后信訪工作意見建議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現結合信訪工作實際,我將從三個方面談談我縣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一、信訪工作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是信訪總量高位運行。隨著我國進入了經濟結構調整陣痛、增長速度換檔、前期刺激政策消化的“三期疊加”的爬坡過坎的緊要關口。經濟下行壓力巨大,深層次社會矛盾凸顯,我縣信訪問題居高不下,5月份以來,縣級來訪136批1527人次,其中集訪64批1455人次;鎮辦單訪665人次,集訪134批2377人次,總計達4569人次。
二是信訪亂象依然突出。部分群眾受信“上”不信“下”,信“鬧”不信“理”等錯誤觀念的影響,錯誤的認為只有用上級來壓下級問題才能解決,或者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致使越級訪、重復訪、集體訪、鬧訪、纏訪等問題依然突出。今年6至11月,進京非訪6批8人次,赴省集訪1批18人次,中省市交辦案件13件。
三是積案化解不得力。一些鎮辦、部門對上訪人員反映的問題,解決的思路不廣,針對性措施缺乏、辦法不多,茬子不硬,停留在推磨子、踢皮球、反復回復的階段,未能徹底化解案件,特別是一些“骨頭案”、“釘子案”、“老大難”信訪積案總量扔很大,止目前,全縣共交辦的218件信訪積案,現已辦結147件,仍有71件未化解。
四是信訪的職能被神話。受以權代法、權大于法、執法不嚴等一些封建殘留思想及社會體制影響,導致公眾對法律的權威性、公正性產生懷疑,從而群眾對信訪的依賴程度過高, “訪”甚至大于“法”。信訪功能被嚴重扭曲,成了解決社會矛盾問題的“萬金油”,使得本應通過仲裁或依法解決的問題,也跑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至目前共接待涉法涉訴案件85件。
五是接訪勸返不及時。一些鎮(辦)部門接到縣上接訪勸返通知單后,遲遲不能到位,有的隨意派工作人員應付一下,能不能接走都走人,或者將接訪勸返任務簡單地推給信訪局抽調人員,導致上訪人員長期逗留;一些鎮辦、部門對集訪也引不起重視,主要領導就是不現身,甚至出現推諉現象。
二、存在這些問題的根源
一是領導重視不夠。有些鎮辦、部門負責人的思想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心存僥幸,認為信訪工作是瓢背后工作,干與不干一個樣,全憑運氣,有的干脆一罵了之,把群眾逼到縣委縣政府,有的鎮辦、部門對信訪工作只是泛泛安排,未能親自接訪、下訪、約訪抓落實,有的鎮辦村組一級責任未夯實,矛盾排查工作不徹底,治保會、調委會等群團組織形同虛設,橋頭堡作用還沒有很好發揮,表現為許多初信、初訪變成重復上訪、越級上訪。
二是基層基礎工作薄弱。村、鎮、縣三級信訪工作聯動機制還未很好發揮作用,特別是鎮辦、村兩級有些信訪機構還未建立,制度不夠健全,隊伍不穩定,兼職人員較多,素質參差不齊。信訪工作運行程序不夠規范,特別是在接待、調解、網上信訪、資料歸檔等環節中,主要表現在接待來訪群眾時,態度生硬,不出據受理書,轉辦不及時,網上登記不能做到能錄盡錄,在調處矛盾過程中,不調查取證,沒有形成案卷材料,在案件辦理完成后不能履行信訪人送達答復意見,告知復查、復核三級終結程序,致使個別案件信訪人一訪再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