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機平時開車不小心,造成交通違法記分高達上百分,記分太多不知該怎么辦,不到交警部門處理,造成違法記分越積越高。交警部門提醒,一旦有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應及時處理,否則記分將會累積,一旦累積滿12分則要參加學習考試;若記分累積過高,不但需參加的考試科目增多,且還可能造成需反復多次參加學習考試才能清除記分。
記分500多分車主不知咋辦
5月4日下午,貴陽交警在觀水路查處一輛違停5系寶馬車,發現這輛寶馬車竟有246條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面臨罰款超過1.5萬元,扣分高達698分,同時脫審脫保,交警按照規定將寶馬車暫扣(本報5月4日曾報道)。
5月5日,家住觀山湖區的黃女士撥打本報熱線稱,因沒搖到號,家庭又急用車,于是購車后上了安順車牌。因工作原因用車頻繁,最近她開車準備去辦理車輛年審時才發現,自己有了大麻煩。“我的車因違反外地車限行規定,被監控抓拍,要被扣500多分。”黃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違反限行規定,而是因自己對外地車的限行規定理解錯誤所致。面對這500多分的記分,她不知道該咋辦。
處理小車交通違法一次最多清除24分
這些交通違法記分高達數百分的該如何處理呢?貴陽市交管局車管所綜合科副科長肖陽進行了解答。
根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交管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交管部門參加學習和考試,記滿12分的參加科目一學習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要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學習和考試。
“處理小車交通違法受24分的限制。 ”肖警官介紹,根據規定,在處理小型汽車的交通違法時不論駕駛人是持A、 B類駕駛證還是C照,被記分達到24分以上時,受24分限制,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后,一次最多只能清除24分,剩余的交通違法記分必須反復參加學習考試才能清除。對持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處理同一號牌的大、中型客、貨車的交通違法時,可不受24分限制,但被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證將被降級。
也就是說,一次只能清除24分,記分高達500多分,黃女士將面臨重考科目一及科目三20多次。
一旦發現買分處理交通違法重新恢復
車輛已逾期未年檢,黃女士又害怕車輛被暫扣,看到街頭野廣告,黃女士有點心動地說,想“買分”處理交通違法。
“買分處理交通違法,當心后悔莫及。”省交警總隊宣傳處民警說,對駕駛證記分和參加學習考試清除記分的嚴格規定,就是防止“買分賣分”。據了解,省交警總隊從去年11月起開展全省性打擊違規處理交通違法行動,全省各級交警部門與地方公安機關聯合行動,成立了多個專案組開展“買分賣分”打擊行動。
近日,我省交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對已查明的10余輛小型汽車通過“買分賣分”方式違規處理的158條交通違法行為作出了回退處理,違規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重新被恢復。
交警部門提醒,最好的辦法就是守法駕車,同時養成良好習慣,經常查詢車輛狀態,一旦發現車輛出現交通違法記錄,最好盡快處理。(貴州都市報 曹源麟 劉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