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作為與其他因素共同導致了危害結果的實現,但是,就不作為本身來說,不作為在推進危害后果的產生過程中所引起的作用不具有有形性,其消極的不作為外在表現為靜止,因而具有隱形性的特點。當然,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的原因力的隱形性并不能否定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存在的客觀性。在我國刑法因果關系理論上,還有人提出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具有主觀性的特點。這種觀點實際是把因果關系的認定過程同因果關系這一事實本身混為一談。
因此,不作為本身具有原因力是毋庸置疑的,不作為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危害結果的實現,與作為犯罪相比較,這種積極促進作用更加隱秘、復雜。盡管如此,不作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仍然是客觀存在的,對不作為犯罪的因果關系仍應持肯定態度。
(二)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內部結構的特殊性
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區別于作為犯罪的因果關系而具有特殊性,除了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的原因和原因力都具有特殊性外,其內部模式結構也具有特殊性。從因果關系的內部結構上來看,作為犯罪的因果關系具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因果關系的原因與結果之間形成一個平行的因果鏈條;一是因果關系的原因和結果之間除有條件介入外,再無其他原因介入。但在不作為犯罪的因果關系中,其內部結構就有所不同。如果運用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的起果性原理和防果性原理來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進行分析,那么在作為犯罪因果關系中,一個或多個原因或條件對危害結果的作用都是向著同一方向,都是起果性原因,即都是積極地推進危害結果發生的進程;而在不作為犯罪因果關系中,不但存在著一個或幾個原因,而且這些原因既有起果性原因,又有防果性原因,他們本應向著相反的方向發展以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而由于防果性原因即行為人的不作為而致使防果性原因遭到破壞,因而產生了危害結果。(鎮安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