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樹林
中秋節、國慶節是我國的重要節日,民間的迎來送往難以避免。但以往的腐敗案件表明,節日期間往往是一些腐敗的高發期,一些人打著“禮尚往來”的旗幟,將一盒盒價格不菲的月餅和精美的煙酒茶等當成了和官員交往、聯絡感情的潤滑劑,甚至當成了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公關利器。這一盒盒價格不菲的月餅和精美的煙酒茶等,對于送禮者而言是禮品,收禮者將其看作是“心意”,一送一迎之間,黨紀國法被拋之腦后,蠅營狗茍之事大行其道。節日是腐敗的易發期、高發期,黨員、干部過節要“守節”,千萬莫“失節”。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和六條禁令,堅決抵制“四風”,狠抓節日防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從中秋、國慶,狠抓用公款送月餅、送大閘蟹等節禮到元旦、春節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收到實效,不良風氣得到很大遏制。“廉不廉,看過年;潔不潔,看過節。”中秋節和國慶節臨近,各地紛紛出臺了一些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的“禁令”,為防范節日腐敗做了許多基礎性工作。但是,相關的規定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仍是群眾最關心的事情之一。要讓干部過節不“失節”,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固然是工作的重要一環,但更關鍵的還是要讓制度“落地”,堅決做到“有令則行、有禁則止”。只要制度執行到位了,節日期間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就會越來越少,干部“失節”的可能性當然也就會越來越小。
反腐利劍高懸,拍蠅打虎絕不手軟,但現實中一些腐敗行為和心理仍在暗流涌動,特別是逢年過節之時。嚴防節日腐敗,將其落到實處,需要在狠念緊箍咒的同時,高舉“殺威棒”,多渠道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并切實做到有舉報必查處,有查處必從嚴。手握權力的各級干部,應珍惜人民賦予的權力,嚴格自律,莫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