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宏 孟二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同時提出了“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的明確要求。近年來,商洛市基層鎮(辦)、村(社區)等組織積極開展治理法治化實踐活動,為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對照當前基層治理法治化工作的新要求,仍面臨著諸多困難和問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是法治商洛建設的重大研究課題,值得認真思考和探索。
一、現狀及成效
近年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全市農村基層治理法治化工作,將農村治理法治化建設與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相結合、與法治商洛建設相結合、與深化“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相結合、與推進基層民主管理相結合,健全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全市共建成各級各類調委會2079個,共有專兼職調解員10605人,建成范圍涵蓋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城市拆遷、環境保護等13個領域的專業性調解組織118個,全市調解工作組織網絡實現了全覆蓋。加強領導、創新舉措、全面推進,有效提升了全市農村基層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基層法治責任全面夯實。市委、市政府把基層治理法治化工作納入全市工作大局來謀劃和推進,作出了《關于加快美麗鄉村建設的決定》,從“環境美、經濟強、民風好”3大體系11個層面對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下發了《關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商洛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對農村基層治理法治化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貫徹落實意見;健全完善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基層治理工作體制機制,為推動工作落實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二)強化督查指導,基層組織網絡全面夯實。全市各級民政部門著眼健全完善基層法治組織,加強對基層村(社區)換屆選舉工作的督查指導,實現了全市1280個村(社區)全部依法民主選舉。加強對新當選的“兩委會”班子法治和黨建工作培訓,形成了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村民監督委員會參與的自治機制。
(三)強化日常管理,基層民主決策加快推進。圍繞農村基層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全市村級事務決策從議案的提出、受理、議定和實施都納入了規范化、程序化軌道;村(居)民重大事項民主議事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制度健全,檔案臺賬齊全完備,村(居)民參與村(社區)事務管理意識普遍增強。
(四)強化村務公開,基層民主監督全面加強。全市基層村(社區)均設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組建了村務公開、三資管理、工程項目監督小組,實現了村務公開內容明細化、公開時間統一化、公開程序規范化、公開形式多樣化、公開過程動態化,確保村務決策落實有效。
(五)強化陣地建設,基層法治創建扎實有效。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先后三次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包聯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活動的通知》,按照村(居)組織健全、民主建設制度完備、法治建設扎實有效、法治宣傳廣泛深入、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措施到位五項指標要求,精心組織開展了法治縣(區)和基層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推動形成了“組織管理規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傳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創建工作局面,全市已有3個縣區被國家表彰命名為“全國法治縣(區)”,有6個村被國家表彰命名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0余個村(社區)受到省、市命名表彰,筑牢了基層治理法治化工作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