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軌生下孩子,遭小三逼婚,事情鬧得單位上下皆知,男子因此失去工作并與妻子離婚。
與小三決裂后,男子因拒絕承認私生子被告上法庭。庭上,他出示與孩子斷絕關系的協議以圖擺脫撫養負擔。
記者昨從法院得知,該協議被法官認定無效,因男方拒絕做親子鑒定,推定兩人為父子關系,判決他每月須支付孩子撫養費800元。
出軌生下兒子后不想認
今年初,江夏女子小陳向東湖高新法院遞交訴狀,她要為自己不到一歲的兒子討要撫養費。
小陳說,2年前她與在某事業單位工作的男子葛某(化姓)相識,葛某稱自己已有家室,但與妻子關系不好,遲早要離婚,并對小陳展開追求,不久兩人 同居。同居后不久,小陳就懷孕了,于去年夏天生下兒子小葛。有了孩子,小陳要求葛某兌現諾言離婚迎娶她,但是葛某反悔了,兩個人關系因此逐漸破裂并分手。
“自打孩子出生,他沒有支付過一分錢的撫養費。”小陳于是拿著出生證上法院狀告葛某,出生證上寫著孩子父親是葛某,母親是小陳。
法庭上,葛某承認與小陳發生婚外情,并指責小陳曾到其單位大鬧,導致他丟了事業單位的工作,還被迫離了婚,“如今一無所有,還要靠父母接濟生活”。但是他斬釘截鐵地說小葛不是他的兒子,他不會支付撫養費。
斷絕關系協議被判無效
為了證明自己的話,葛某掏出一份協議。
這份協議是葛某與小陳鬧翻后寫下的,里面除了約定葛某與小陳分手的事項外,著重強調了他與孩子沒有任何關系,小陳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他和他的家人,他也不以任何方式騷擾、探視孩子,沒有權利過問孩子的撫養事宜,與孩子永久不相往來。
“我不承認與孩子的父子關系,也沒有經濟能力支付撫養費。”葛某說。
因葛某拒認孩子,法官建議葛某與孩子做親子鑒定以確定是否有父子血緣關系,對此,女方小陳表示愿意配合,但葛某再次拒絕了。
法院最后認定,出生證上載明葛某是孩子的父親,葛某雖對此一再否認,但不愿意做親子鑒定來證明,因此法院推定小葛與葛某的父子關系。小葛雖是非婚生子,法律規定其與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權利,葛某作為其父親必須負擔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
而對于葛某拿出來的那份協議,法院認為與國家法律相悖,其效力不予認定。上月底,法院最終判決葛某每月要支付小葛撫養費800元。 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袁黎 實習生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