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達州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達州市紀委對5起“四風”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一、通川區第七中學亂發錢物案。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該校使用學生食堂盈利收入以值班、加班等名義違規向教職工發放補助10.18萬元。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何寶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萬源市太平鎮小學亂發錢物案。2010年至2013年,該校以分餐費的形式違規向教師發放資金172萬余元。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高加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
三、萬源市舊院中學原副校長王一森公款吃喝案。2013年4月至6月,王一森在參加全市中小學校長任職和提高崗位培訓期間邀請其他學員聚餐,后以“會務費”名義用白條在學校財務報銷了該筆費用2000元。王一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責令退回應由個人承擔的聚餐費用。
四、宣漢縣石鐵鄉斜水村支部書記朱懷波違規操辦酒席案。2014年10月15日,朱懷波違規為其小孩操辦“滿月酒”38桌,收受禮金25200元。朱懷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達川區江陽鄉原黨委書記夏德喜組織公款旅游案。2013年5月,江陽鄉組織部分機關干部和村干部80余人,以工會選送先進分子療養的名義,分兩批次到云南麗江、大理等地公款旅游。夏德喜被免職并被立案檢查。(記者 張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