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6月2日電 (劉小紅)為迎接第51個世界環境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山西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2021)》,以期讓司法力量推進生態環境依法治理。
記者2日從山西省高院獲悉,2021年,山西全省法院履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454件,審結3342件,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山西全省法院構建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體系,11個中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117家基層法院設置專門審判團隊,設立4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6個專門性環資法庭、1個巡回法庭,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司法法治化、專業化保障水平。
為推進制度機制建設,山西省高院先后出臺《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指導意見》等9個規范性文件,為環資審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裁判指引。
在此基礎上,山西全省法院一年來助力“兩山七河一流域”生態修復,審理黃河流域范圍內非法采礦案68件,判處156人有期徒刑;審理非法狩獵案32件,判處77人有期徒刑,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同時,山西全省法院嚴厲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審理污染環境罪案件97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385人,并判處罰金或承擔相應的生態損害賠償責任;依法保障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審理非法采礦類案件151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357人;扎實推進文化遺產系統保護,審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類案件174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406人,延續歷史文脈、堅定文化自信。
山西省高院新聞發言人、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楊霄告訴記者,綠水青山離不開司法護航。“全省法院將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提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水平,著力打造環資審判‘山西品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