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 靜
曾經在尹莉的印象里,穿警察制服的女性就是“英姿颯爽、瀟灑”的代名詞,四年前,尹莉成為鎮安縣回龍鎮調委會的一名調解員,她才深深地體會到,作為一名基層的調解員擁有的不僅是一身制服,更多的是調解群眾糾紛、不斷促進和諧的責任與擔當。
2011年10月,來到鎮安縣回龍鎮調委會的時候,尹莉心里充滿緊張與惶恐,她之前所學所做都與調解員的工作相差甚遠,面對陌生的環境與業務,她不知所措,卻又迫不及待地想在新的崗位上干出成績。
不久,尹莉就迎來了第一起矛盾糾紛。當時鎮安縣正在修建高速路,修路所占地界涉及回龍鎮部分村民,有6名村民對高速路方面提出的賠償不滿意,試圖阻撓高速路建設,在前往施工地的路上,一村民不慎從橋上掉下去溺水身亡。死亡村民家屬及涉事村民組織其他村民一邊將尸體放在路中間,一邊去縣政府上訪。接到通知后,尹莉和另一名包村干部來到村上調解,看著情緒激動的村民和混亂的現場,尹莉感到害怕甚至想退縮。但強烈的責任感與不服輸的性格讓她堅定了調解決心。尹莉先安撫溺亡村民家屬的情緒,再和村鎮、高速路方面協調溝通,做通思想工作,勸返上訪村民,還從長安區請來一名律師,向群眾解析相關法律條文,提供法律幫助。一個多月后,經過各方的協商,最終決定給予涉事村民一定金額的賠償。看到村民逐漸平復的情緒并開始接受解決方案時,尹莉心中的石頭終于落了地。
2013年時,尹莉碰到的一起關于老人贍養的糾紛。一對70多歲的老夫妻數次到鎮上反映無人贍養,要求入住敬老院。經過了解,原來是老兩口的三個兒子均已成家,老兩口和大兒子一起生活,二兒子在外打工,三兒子去外地當了上門女婿。老人年老體弱,兒子們不愿意承擔老人的醫藥費,大兒子認為平常是自己照看老人,醫藥費應由老二承擔,二兒子認為老人平常生活在老大家,老人的退耕還林補償款、高齡補貼等錢款肯定在老大家,便不愿承擔。對此,村委會也曾出面調解,兩個兒子總是口頭上答應,卻未付諸行動。尹莉了解到這些情況后非常氣憤,她到村上后,二兒子一家沒人,尹莉忍不住把老人的大兒媳教訓了一頓,她列舉了村鎮上一些子女、媳婦孝順、關愛老人的事例,提出對待老人時應多換位思考。剛開始村民不服氣,對尹莉的態度很不好,隨著尹莉不斷地講道理、舉事實,村民也漸漸感到羞愧。最后,經過兩個星期的協商,尹莉把老人的三個兒子都叫到場,她提出,兩位老人的林地財產、生養死葬等事宜分別由大兒子和二兒子承擔,三兒子要經常回家探望老人。
工作中,經常碰到村民家庭糾紛、山林地界糾紛、老人贍養糾紛等問題,一次一次的調解中,尹莉曾遭受白眼,也曾被村民罵,但當事情解決時,她又總會收獲滿滿的成就感。4年里,她參與調解100多起矛盾糾紛,使得村民之間和平、友愛相處,她也被村民親切地稱作“和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