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段先生在山東濰坊機場乘坐濰坊至重慶的G52642航班,登機前將全新的行李箱進行托運,箱內裝有價值幾十萬元的玉石原石,并要求工作人員貼上了小心輕放標志。在抵達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后,段先生領取行李時發現自己托運的行李箱外部破損嚴重,即刻告知了機場地勤人員。地面工作人員出具了破損行李記錄,當事方華夏航空公司最先作出了100元的賠付處理。段先生將行李稱重后發現托運前后重量減少,隨即報警。他說,行李箱內數塊玉石原石丟失,其中一塊價值近十萬元。華夏航空公司后來又增加了50元的賠付,段先生表示無法接受。
記者連線 全新行李箱托運后破損,玉石丟失
10月16日,記者電話采訪了當事人段炳全先生。他告訴記者:“在濰坊期間,我通過撥打118114訂了一張10月13日下午1時25分由濰坊至重慶的G52642航班。為確保隨身所帶珠寶、玉材等物品的安全,12日晚上,我特意從商場花1700元買了一個密碼行李箱,還用一條大號帆布褲子裹住玉石以防意外。”
“當天,我原準備隨身攜帶行李箱登機。過安檢時,由于行李箱超重,工作人員就要叫我去托運。我就到值機柜臺辦理托運,但被告知還是超重,我只好拿出一些衣物,再稱重才達到規定范圍。當我再次過安檢時,工作人員說我隨身帶著的一件袖珍工具也需要托運,于是我再次托運,這時發現工作人員粗暴對待我的行李箱,就一再提醒他們注意。”段先生回憶起當時托運行李時的周折,仍然非常氣憤。
“當天下午5時許,我到達了重慶江北國際機場。領到我的托運行李箱時看到,行李箱已殘破張口,開箱檢查發現原石斷裂散落滑出。我即刻告知身邊機場工作人員,經相關人員確認后打電話給華夏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作出了100元的賠付處理,我不接受。”段先生說,他把破損的行李箱重新稱重,重量與托運時不符,當即向民航重慶機場公安局刑警支隊報案。
“全新的行李箱托運后出現破損且丟失了物品,機場和華夏航空公司應負全責。我至少有三塊共五片玉石原石丟失,其它破損、丟失的物品正在評估、取證中。其中丟失的一塊兩片玉石原石是我以96000元購得的。可航空公司只愿追加賠付50元,合計150元,我不能接受。”段先生激動地說。
航空公司 貴重物品托運造成損失,機場免責
針對此事,記者電話聯系了重慶江北國際機場,投訴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聯系相關部門和航空公司后再予以回復。
當天下午3時許,華夏航空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給記者回電。她表示:“華夏航空公司是按照公司規定對段先生作出賠付150元的決定。”記者追問是何規定。“是民航部門相關文件中的規定,其中也包括,貴重物品是不宜托運的。如果貴重物品在托運過程中造成了損壞或給乘客帶來的任何損失,航空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我們提醒、建議乘客盡量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機場方面,一般通過何種途徑和方式告知乘客這一規定呢?”記者提出疑問。該工作人員說:“此規定在各航總局官方網站和各大民航官方網站中都有注明。還有,免責協議不是慣簽的,僅針對攜帶貴重物品的乘客,需要乘客自主提出,否則機場也無法得知哪位乘客攜帶了貴重物品。至于機場是怎么與乘客溝通的就不清楚了。”
濰坊機場 正在調查了解,暫時無法明確回復
10月16日上午,記者來到濰坊南苑機場。在候機廳內的詢問處,記者說明了來意,一位工作人員帶記者來到了機場辦公樓。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負責人正在了解此事的具體情況,讓記者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