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陳杰)從本月至10月,本市將開展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執法檢查。本次重點檢查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未為所有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
執法檢查分兩個階段開展:4月至7月為單位自查自糾階段,8月至10月為執法抽查階段。在自查自糾階段,單位應對照國家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法規規定自查自糾,如實填寫《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自查表》,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并按規定時間報送至指定地點。發現問題的,還應報送自查自糾報告和整改計劃并整改。在執法抽查階段,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市總工會、市公積金中心將組成執法檢查小組對未完成自查、自糾的單位進行上門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配合,如實說明情況,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并及時糾正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