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鎮一名男子以租房為名,找到女房東要求看房。看房過程中,該男子意圖強奸女房東,女房東反抗并大聲呼救,男子逃跑,隨后落網。昨日,記者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該男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男子行為構成強奸罪
1月19日13時許,現年28歲的江西省男子周某到虎門鎮鎮口社區某出租屋,以租房為名找到女房東。女房東帶周某到六樓,打開房間房門,準備讓周某看房,周某乘機推女房東入房并反鎖上房門,欲強行與女房東發生性關系。
女房東反抗并大聲呼救,并稱其丈夫就在樓下,房間有監控錄像。周某聽后非常害怕,遂逃跑。
逃至一樓時,周某被女房東的丈夫抓獲,并被扭送至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女房東出具了諒解書,表示愿意諒解周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懲處。周某的強奸行為因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 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周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已獲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對其減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呂展 通訊員黃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