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在英國巴斯大學攻讀管理學碩士學位的某中國留學生,因試圖賄賂導師以修改論文成績獲取碩士學位,被判入獄。此事在國內引發了不小的震動與反思。對此,您怎么看?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給老師“送禮”是社會不良風氣造成的,如要遏制“給老師送禮”之風,首先需要改變社會風氣。而且,如果給老師“送禮”的數額較大,構成行賄罪那就不是簡單的受罰的問題,而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了。
@楓笛:給老師送禮,本是中國國情下衍生出來的某種“人之常情”,但送禮以求修改成績,就是這學生的做人問題了,理應懲罰。
@陽臺上的小蔥:給老師送禮,也得分情況。如果關系純潔,無利所圖,那么,送禮就是一種情感的表達;如果另有所圖,觸犯到相關國家的法律或損害到他人的利益,就應該按有關規定處理。
@建議獻策:巴斯大學的做法值得國內大學借鑒。如今國內大學,許多類似現象屢見不鮮,文憑造假、送禮成風,如果能加重處罰,并形成制度規范,將有利于純凈校園學術風氣,為實現中國夢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為求一公:要想純潔學術之風,培養學生誠懇踏實求學問,今后從行動上自覺抵制社會的各種不良之風,就應該處罰。(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