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紅光的身份一經確認,上海警方立即派人趕赴江西鷹潭,尋找艾紅光。
徐曉說,上海警方一行7人是在4月19日晚上抵達鷹潭的。兩地警方連夜開會,對此案進一步溝通,并對尋找艾紅光的工作進行了詳細部署。經過近兩天的暗中調查,鷹潭警方基本查清了艾紅光的情況和去向,“可以確定他在鐵路工地上干活,應該是在撫州東鄉縣境內”。上海警方獲悉這一情況后,立即動身前往東鄉。
被抓時正在東鄉工地務工
6月10日,東鄉縣公安局鄧家派出所負責人劉新華告訴新法制報記者,4月22日東鄉縣警方接到上海警方的協查請求后,立刻組織民警在縣城周邊進行摸排走訪,很快摸清東鄉縣鄧家鄉境內的高速鐵路工地上的施工隊確實從鷹潭市請了一批農民工,其中一名男子就叫艾紅光,但不能確定是不是上海警方要找的人。
經部署,4月22日上午10時左右,民警著便裝進入山區的工地內,以相關名義將艾紅光叫到工地外談話。“剛離開工地沒有多久,他就察覺不對勁,那時天氣不熱,我卻可以明顯感覺到他的額頭在冒冷汗,手臂微微發顫”,劉新華說,穿過隧道后,警方亮明身份后讓艾紅光上車,他一聲不吭就上了車。
指紋比對的過程也略有波折,但最終,上海方面傳來消息,經重新比對,發現該人右手中指指紋與“靜安1981·8·10殺人搶劫案件”現場提取到的汗液指紋認定同一,警方據此初步認定他就是31年前滬浙贛系列電擊殺人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
于是,艾紅光被連夜押回上海。
據艾紅光到案后交代,以前在江西老家看到有人用這種方法電魚,自己財迷心竅,就想到用這種方法作案,“那段時間,人已經喪失理智了”。
根據艾紅光供述,他于1981年結識一批有盜搶、賭博等前科劣跡的社會閑散人員,受他們影響,他的思想意識發生扭曲,因經濟拮據所以萌生搶劫歹念。經過一番思想掙扎,1981年8月,他決定使用在老家捕魚時用過的電擊方式搶劫旅館同住人,于是從鷹潭坐火車前往經濟比較發達的上海,使用虛假身份入住旅館,伺機尋找作案目標。
經數日觀察,其于案發當晚12時許,趁同居一室的被害人熟睡之際,用事先準備好的電線接通室內屋頂的日光燈燈頭電源,對被害人的頭、臉部等部位實施電擊,致其死亡,并劫走被害人黑色公文包內的財物。逃回江西老家后,其以100余元的價格將搶劫所得的手表銷贓折現,搶劫所得的鋼筆則被遺失,贓款被揮霍殆盡。
10余天后,他又竄至浙江嘉善欲對另一名旅館同住人實施電擊搶劫,但因被害人遭電擊驚醒而未遂。之后又陸續在江西上饒、九江作案并得手。
29年前搶花生米留指紋線索
31年前涉及滬浙贛的4起電擊殺人搶劫案件,作案手段殘忍,且是兩個月內連續作案,犯罪嫌疑人艾紅光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徐曉告訴新法制報記者,今年63歲的艾紅光,曾經在部隊服役,當年作案時年僅32歲,身強力壯。1983年時正處于“嚴打”時期,他因搶劫了村民一袋花生米,被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刑3年,也就是在那時,他的十指指紋被鷹潭警方存檔備案,從而為上海警方后來的比對提供了有力幫助。
刑滿出獄后的艾紅光,開始在家務農。艾紅光的家在鷹潭市月湖區白露鎮。根據警方的調查顯示,艾紅光還有兩個兒子,都已成家,在外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