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5月31日電(郭其鈺)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3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孔璋介紹,2021年,該省檢察機關分別對973名、213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訴率分別為56%、61.9%,比普通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訴率高出18.8和34.3個百分點。
今年6月1日是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浙江檢察機關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少捕慎訴慎押政策,充分運用不批捕、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等制度,最大限度體現司法寬容、釋放司法善意。
“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浙江全省檢察機關共開展涉罪未成年人幫教3809次,有4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幫教考上大學。”孔璋表示。
另一方面,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續上升態勢,浙江檢察機關加大打擊力度,2021年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訴2624人,同比上升3.2%,一審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142人,無期徒刑以上23人。
“其中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對20件故意傷害、殺人、性侵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孔璋介紹,如該院辦理的榮某某故意殺人、猥褻兒童上訴案案發距今已有二十余年,客觀性證據單薄,被告人供述前后反復。檢察機關通過仔細審查在案證據,建立起案發現場與被告人的直接聯系,有力駁斥被告人系過失致人死亡的辯解,還原了事實真相。
聚焦未成年人食品藥品、產品質量、校園及周邊環境、公共服務、網絡保護等重點領域,浙江檢察機關還加大涉未公益訴訟監督,維護未成年人合法利益。2021年,該省共辦理涉未公益訴訟案件254件,同比增長近40%。
如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時,發現2名犯罪嫌疑人非法建立網站售賣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數量多達95萬條,嚴重損害不特定多數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遂依法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后法院判決2人支付懲罰性賠償金30萬元,賠償金被納入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基金”,將用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公益項目。
在涉及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浙江檢察機關利用數字賦能建設多跨場景應用,探索走出一條“個案辦理-類案監督-系統治理”新路徑,目前已創建5個數字未檢工作新平臺。如金華“幫幫我885”未成年人保護聯動平臺,衢州龍游“吹哨人”強制報告應用場景,紹興諸暨“星海守望”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治理平臺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