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5月13日電(方偉彬 吁青 郝蓓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3日發布消息,該院已于近期印發通知,部署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要求廣東法院嚴懲假借養老之名、通過詐騙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違法犯罪,依法守護好老年人的“養老錢”。
通知要求,專項行動要突出重點,精準打擊、從嚴懲處假借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之名實施的各類非法集資、詐騙犯罪,依法加大對罰金、沒收財產的處罰力度,從經濟上嚴厲制裁犯罪分子。對養老詐騙犯罪團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惡勢力,依法嚴厲打擊。
通知要求,廣東法院加強與公安、檢察、金融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準確審查認定并及時查封凍結涉案財產,堅決防止犯罪分子轉移財產。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做好涉案財產返還工作,最大限度追贓挽損,維護好受害老年人合法權益。加大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發布,深入揭露養老詐騙“套路”手法,幫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不敢騙、不能騙、騙不了”的輿論氛圍。
當日,廣東高院還通報了一宗假借辦理社保之名詐騙老年人被判刑12年的案例。近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起養老詐騙案,被告人徐勇俊假借為老年人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之名詐騙188.7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處罰金20萬元,責令其退賠所有詐騙所得金額。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徐勇俊謊稱認識社保局工作人員,有“特殊渠道”能夠通過補繳方式辦理社會養老保險。2018年10月,與徐勇俊交往多年的廖某,一次性向其轉賬30萬元用于辦理補繳養老保險手續。2018年至2020年期間,徐勇俊通過提供虛假社保人員微信,騙取廖某信任,并以社會養老保險連續購買、“交多領多”,購買新房領取補助金以及補稅退稅、請客送禮等伎倆,先后分20余次騙取廖某錢款共計1887783.4元。后廖某多次催辦無果,且要求退款被拒的情況下,于2020年12月向公安機關報警。2021年3月,民警將徐勇俊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徐勇俊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日前該案判決已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