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也有的父母把獎勵方法和畫3個笑臉的方法結合起來了:他們先把一些獎勵品放在盒子里,如果一天下來三個笑臉全都被畫了叉,就拿走一個獎勵品。目的是讓孩子有一種渴望,期望自己一天的行為使所有獎勵品都完整無缺。總而言之,無論父母選擇哪種獎勵方法,都必須確保獎勵的物品適宜孩子的年齡,而且能夠足夠吸引孩子從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在給孩子獎品的時候,不要忘記表揚他的好的行為。
5、對于不好的行為開罰單
如果孩子的年齡足以使他明白好的行為會有獎勵的含義,那么他也就會懂得自己要為不好的行為支付罰金。通常5歲以上的孩子就可以接受金錢的獎懲方法了。孩子們非常渴望能夠用自己的錢去買玩具,所以這種方法也很有效果。
父母可以張貼一張表格,說明各種不良行為的罰金各有多少。比如,不收拾玩具罰金為一枚一角硬幣,和同伴打架罰金為兩枚一角硬幣。如果孩子打架了,或者說臟話了,就讓他上繳罰金,放在一個預先準備的罰金儲存罐里。
6、追加一些家務活
有的孩子會為了躲避他不喜歡的家務活,就選擇服從于父母的規矩,表現得很合作。6歲的小青就屬于這一類的孩子。每次他一有不好的行為,他的媽媽就會要求他:“過來,把垃圾袋套在垃圾桶上。”或者讓他負責拿簸箕,一起掃地。
當然,給孩子加的家務活要與他造成的后果相聯系比較好,別讓孩子認為家務本身是一種懲罰。也可以讓孩子做一些他以前沒有做過的家務,當作對他不良行為的一種懲罰。例如事先準備好一列家務清單,羅列出3~4個孩子最不喜歡的家務活--掃地或者把玩具分類收拾好等等,那么孩子就能預先知道自己的不良行為將會招致哪種后果。
7、引導孩子把注意力轉換到其他事情上
有時候,父母把孩子帶走,離開當時的處境,反而能夠使他冷靜下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旦孩子犯錯,有些父母就喜歡針對問題喋喋不休地說教。與其這樣,還不如帶他出去走走,換個環境。走一段時間過后,再告訴他:“我很愛你,但是我決不允許你打人。”
有的人或許會產生疑問:這就是對孩子打人的懲罰?這明明沒有任何懲罰呀?確實沒有任何懲罰,因為父母用各種方式管教孩子的最終目的是給孩子的過激行為降降溫,使他不要再有這些不好的行為了,所以,一些低調的緩和方式有時也可以試用,也許就足以達到你們期望的效果呢。
無論父母使用哪種管教方式,都應該事先給孩子解釋清楚。不要等到孩子一犯錯,才開始管教,懲罰孩子。如果沒提前給孩子說清楚定的規矩是什么,哪些行為是將受到懲罰的,那么孩子就對不良行為沒有任何認識和概念,也不知道大人對他行為的期望是什么。而父母呢,一看到孩子的不良行為,就很有可能反應過激,從而使用較為嚴厲的懲罰方式對待孩子,不過,懲罰過于嚴厲,將很難堅持到底。
如果試圖嘗試一種新的管教方式,即便它一開始并不見效,也要堅持2個月看看效果。很多父母在嘗試一種處罰方式的時候,如果使用幾次,發現它對孩子并沒有效果,就會改用其他的方式了。事實上,總是變換不同的方式,其結果是使孩子明白如果自己堅持反抗到底,父母最終會認輸,放棄懲罰他了。(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