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會對《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新草案提出,本市應建立寵物疫病調查制度。
市人大農村委員會在審議中認為,目前本市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公共意識缺乏,社會監督和政府監控薄弱,寵物疫病監控亟須加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據此在草案中增加新條款:“本市建立寵物疫病調查制度。市和區、縣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寵物疫病情況進行調查,對寵物疫病進行監測,采取相應的疫病防治措施。”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表示,北京農牧養殖業規模并不大,大部分動物產品從京外輸入,但同時北京卻擁有數以百萬計的各類寵物,它們與市民朝夕相處,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寵物疫病調查對北京這樣一個人口高度密集的特大型城市就顯得格外重要。不僅是農牧養殖業從業者需要依法防疫,飼養寵物的市民同樣需要嚴格依法為本市動物防疫安全履行應盡義務。
此外,法制委員會還建議,在草案中增加檢疫信息可追溯機制的內容:屠宰加工場所的經營管理者應當如實記錄動物來源、動物產品流向、檢疫證明編號等可追溯信息,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動物產品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動物產品可追溯信息憑據,餐飲經營者和單位食堂購買動物產品,應當保存檢疫證明或者可追溯信息憑據,并且至少保存兩年。(記者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