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到所在地區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名稱預先登記。
(二)選擇醫療機構舉辦地點和房屋建筑,準備醫療機構設置許可申請相關材料。
(三)向市或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機構設置申請。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現場勘址、醫療機構設置現場公示、征求業主委員會等相關方意見等。對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申請者,由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四)開展房屋建筑進行裝修改造、購買儀器設備、招聘醫護人員等準備工作。 `
(五)向市或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現場驗收,對存在問題的需要整改后再次驗收直至合格。對符合舉辦條件予以批準的申請者,由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六)營利性醫療機構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到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登記。
(七)到相關部門分別辦理機構相關手續:到公安部門辦理機構刻章;到質量監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衛生機構代碼證。
(八)裝配有放射設備、大型醫療設備等設備的醫療機構,需要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放射設備檢測和竣工驗收、放射許可、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等,到環保行政部門辦理輻射安全許可。
(九)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醫護人員注冊變更。
(十)做好開業前其它準備工作,達到開業條件后正式對外提供醫療服務。
(十一)運營一段時間后,到環保部門辦理環保驗收。
(衛 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