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他人利益
由于開發商加建了 “贈送面積”,總建筑面積增加,容積率相應提高,綠地比例減少,人口密度增加,各類公共設施使用率增加,使用壽命降低,業主整體的生活環境和品質都會有所降低。
又由于容積率與土地出讓金的多少有關,調高容積率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辦理規劃變更手續,部分“贈送面積”是開發商未經調整容積率違建而來的面積,開發商提高了容積率卻沒有補交地價,導致了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
類似宣傳應限制
開發商“贈送”的面積既然不合法,為什么所有的購房者還趨之若鶩呢?原因很簡單,反正是“贈送”的,有了總比沒有好,不要白不要,這是幾乎所有購房者共同的想法。因為一方面該面積表面上看是不計價的,另一方面“法不治眾”,即便是違法搭建,估計也不會讓業主整改。至于產權合法與否、容積率提高后的居住舒適度降低,一般很少有人予以關注,財政收入的流失更和業主無關。從這個角度來說,購房者自然愿意接受。
正是為了防止開發商 “偷面積贈送”,政府才實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制度,對項目的規劃設計予以審核、驗收。所謂的“贈送”往往有名無實,涉嫌虛假宣傳,應當予以明確禁止。比如成都今年就出臺新的“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條例補充”,“高贈送空間”的樓盤被叫停。
事實上,開發商若要給購房者以實惠,應當合法建設并降低房價,讓購房者真正獲得低價合法的產權房屋。(房地產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