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集齊,資金到位,一個小小的文學團體,靜悄悄誕生在1925年的夏天。“既沒有什么章程,也沒立什么名目”,“只說定了賣前書,印后稿,這樣繼續下去”,因為“在以后對外必得有名,這才以已出的叢書來名社了”——“已出的叢書”即魯迅所譯《苦悶的象征》。“未名社”社址就在北京大學第一院對面的沙灘新開路5號,那里有韋素園租住的一間小小房屋。魯迅在北京大學講完課,常常順便踅進去談天,他把這間小屋稱作“破寨”。而全社人員的第一次集合,有證可查者應是魯迅1926年3月21日的日記所寫:“下午,曹靖華、韋叢蕪、韋素園、臺靜農、李霽野來。”以筆者目前了解的資料看,這次雅集,恐怕是未名社的惟一一次“合家歡”,也應該是魯迅與曹靖華的第一次見面。
未明社既因《未名叢刊》而生,開張頭一項工作自然是印制《未名叢刊》。因為“希望較快地收回印費印行別的書籍”,所以首選第一本書是魯迅所譯《出了象牙之塔》。書于1925年12月問世,校對、發賣、包扎和郵寄,都是自己動手做,“第一版三千冊,編印一年多就賣完了”。本就準備再版的,但“魯迅一九二七年四月九日寫給靜農的信中說:‘《象牙之塔》出再版不妨遲,我是說過的,意思是在可以移本錢去印新稿。’可見先生是很注意印新人新稿的,這本是他創辦未名社的目的。”
未名社開展的第二項重要工作是創辦了《莽原》半月刊。關于這份刊物,《中國現代文學館館藏珍品大系》之《百年中文文學期刊圖典》(上)是這樣介紹的:“莽原 民國十四(1925)年四月二十四日創刊,周刊。魯迅編輯。附北京《京報》刊行。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停刊,共出32期。民國十五(1926)年一月十日復刊,改為半月刊。先后由魯迅、韋素園編輯。未名社印行。出版地北京。民國十六(1927)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終刊,復刊后共出48期。”“該刊主要發表雜文、散文等創作和評論,注重社會批評,此外還有蘇聯、日本文藝理論和作品的翻譯等。魯迅發表《燈下漫筆》《春末閑談》《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等文,和后來結集為《朝花夕拾》的一組回憶散文,歷史小說《奔月》《眉間尺》等。主要撰稿人除編者外還有韋叢蕪、臺靜農、李霽野、許欽文、尚鉞、景宋等。”
據李霽野《“三一八”慘案前后》記載,第一個到未名社購買《出了象牙之塔》并定閱《莽原》半月刊一年的,是魯迅在女師大的學生劉和珍。“她親自到未名社,‘微笑著,態度很溫和’,確像魯迅所描寫的樣子。她說她最愛讀魯迅的文章……她拿起書來,仿佛還要找尋什么似的看了看書架……”
大約是1926年冬天,未名社離開“破寨”,遷到了北京大學二院對面的西老胡同1號,諧音稱作“西老虎洞”。這時,魯迅已南下閩粵,曹靖華也遠走蘇聯,社里的主要工作便基本上都落在了韋素園肩上。當韋素園患了咯血癥,被病痛逼迫著去了西山療養院之后,有能力接替他守“洞”的就只有李霽野和臺靜農了。為了撐持社務,李霽野不得不于1927年秋天從燕京大學休學,一面在孔德學校教書,一面翻譯《文學與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