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期三年辦一次“鄉村戶” 轉“坊郭戶”
古代城鄉居民比例,即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的比例是多少,一直是學術界探討的內容。其實很難有準確數據,現有的一些說法都是推算出來的,因此觀點各異。
唐宋城鄉人口分別稱作“坊郭戶”和“鄉村戶”。綜合中外學者觀點,坊郭戶占總人口比例,西漢在30%上下;宋代在12%左右;明代約為9.7%。到了清代,“城里人”絕對總數超過2500萬,但城里人所占比例并不高,有學者推算,僅為宋代的一半左右。不難發現,古代中國的城鎮數量一直在增加,城鄉人口比例卻一直下降,這與農業人口基數越來越大有關。
在中國古代,戶籍制度對城鎮化進程同樣有很大的影響。古代原則上是限制“農轉非”的,這與人頭稅的收取和提倡農耕的“重農抑商”思想有直接關系。
然而,古代的戶籍同樣“卡”不住古代農村人進城,特別是在饑荒年間,由于城里賑濟及時,農民紛紛背井離鄉,跑到城里謀生,于是形成無業流民云集的情況。
對這些沒有戶口的“流民”怎么處置?各朝采取的措施并不一樣。南宋朝廷一般是分別對待的辦法,積極救助,疏堵并用。首先為“流民”建立臨時戶籍檔案,發給相當于現代“暫住證”一樣的“收執”,憑此領取福利(錢、米等),“流民”離開時銷毀“收執”。另一方面接收投資“移民”,有錢有條件的“流民”可轉為“坊郭戶”。
因宋代戶籍劃分和變更登記三年搞一次,當時一般三年辦一次“農轉非”。據《宋會要·食貨》記載,紹興十二年(公元1142年),戶部曾上奏:“西北流寓之人候合當造簿年分推排施行”。一批所謂的“西北流寓之人”,遂被劃分戶口等級,“農轉非”而成為“坊郭戶”。
但有條件“農轉非”的流民畢竟是少數,更多“鄉下人”還是要被動員、鼓勵回鄉務農,或住到城郊。(倪方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