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5日電 據“青島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操縱證券市場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高某、崔某等人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并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及交易量,涉及交易金額近70億元,違法所得數額近三千萬元,情節特別嚴重。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并對定罪量刑、財產處置等充分發表意見,各被告人分別作最后陳述。庭審歷時兩天,9月2日結束,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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