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4月8日電 8日,深交所向對海欣食品發出關注函,要求說明公司第一大股東、原董事長滕用雄是否存在媒體報道的干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等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權利范圍以外的不規范行為。
公告提到,有媒體近日報道稱,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原董事長滕用雄近年來存在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權利范圍以外的不規范的行為,具體包括:干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非正常影響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公司任職人員的正常履職,不履行審批程序意圖強制使用公司公章,無償要求公司人員為其提供服務等。
深交所對上述情況高度關注,要求海欣食品說明滕用雄是否存在上述媒體報道所稱情形,如是,請詳細說明相關情況;如否,說明相關媒體報道是否屬實,請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相關報道所列事項的真實性發表明確意見。
此外,海欣食品需說明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的內部制度,滕用雄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公章的情形,如是,請詳細說明相關情況,以及公章私用對公司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公司已采取或擬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如有)。結合對前述問題的回復,說明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被非經營性占用或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等情形。結合對前述問題的回復,說明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如是,請及時、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公告內容顯示,滕用雄為海欣食品第一大股東,目前持該公司股份8,976萬股,占總股本的18.67%,曾于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任海欣食品董事長,目前未在海欣食品擔任職務。滕用雄與海欣食品現任董事長滕用莊、現任總經理滕用嚴、現任董事滕用偉為海欣食品實際控制人,合計持有海欣食品股份21,590萬股,占海欣食品總股本的44.9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