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亮)為進一步強化扶貧資金管理,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山陽縣落實四項舉措確保扶貧資金安全高效。
夯實基層財政管理責任。鎮辦改革后,基層財政所并入黨政辦,設為財政財務崗位,基層財政就地監管職能嚴重缺失、財政財務人員流失較大,出現了無專職財政財務人員現象。為此,縣財政局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專題匯報,每個鎮辦確定一名財政財務分管領導,落實至少3名專業財政財務人員,經縣財政局審查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發文明確,進一步夯實鎮辦財政財務管理主體責任。
強化財政業務培訓。對鎮辦確定的財政財務人員及縣級相關涉農部門財務人員,由縣函授站負責聘請省市專家教授和縣相關業務人員開展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及報賬流程業務培訓班,促進財政扶貧資金及報賬流程規范運行。
強化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在縣直財政系統選調兩名業務骨干充實到農業股,對財政扶貧資金實行跟蹤問效、全程監督,確保資金高效運行。
加強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由紀委監察局牽頭,財政、審計、扶貧部門參與,對2016年度以前財政扶貧資金全面開展執法檢查,從嚴從重從快查處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杜絕套取挪用、虛報冒領等問題,強推財政扶貧資金規范化、精細化、法治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