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程剛 張良超) 近日,洛南縣召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動員大會,標志著該縣向實現“全民養老”的目標邁出了重要一步。從今年7月1日起,該縣5.06萬名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每年人均將無償享受最低660元的養老保險待遇,至年底可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2008年,洛南縣在寺坡鄉進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在總結本地經驗的基礎上,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縣上堅持從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合理確定籌資標準,在實施過程中,采取政府主導與居民自愿相結合的形式,積極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據調查摸底,該縣有27萬城鄉居民符合參保要求。縣上規定,參保居民可按每年100元到1500元11個檔次,自主選擇繳費,多繳多得,各級財政按照比例同步實行多繳多補,補貼標準最低每年30元,最高每年80元。對重度、中度和輕度殘疾人的繳費,財政按照100%、75%、50%的比例予以補貼。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可將個人繳納及村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參保繳費起始日年滿60周歲以上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且本人家庭成員按規定參保并正常繳費者,每人可按照60-69歲55元、70-79歲65元、80歲以上75元逐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縣上視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為了確保這一重大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實處,洛南縣成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建立縣有機構、鎮有隊伍、村有專人的組織機構,建立健全縣、鎮、村(居)三級無縫隙覆蓋的業務經辦網絡,以60周歲以上人口的農戶家庭和45周歲以上人口參保為突破口,積極發動干部家庭、黨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帶頭參與,帶動群眾積極參保,確保全縣參保人數達到應保人數的90%,60周歲以上享受待遇人員領到養老金,年底前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