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索志鋒)近日,丹鳳縣出臺支持民宿發展八條措施,規范鄉村民宿經營行為,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支持民宿經濟發展,促進全域旅游發展,助力鄉村振興。
縣上設立民宿開發建設專項基金300萬元,納入縣財政預算,對建成開業一年以上且經營手續齊全的民宿,每年由縣文旅局牽頭組織縣發改、財政、公安、市監、農業農村、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達到三星級民宿標準的每張床位補助兩萬元,達到四星級民宿標準的每張床位補助3萬元,達到五星級民宿標準的每張床位補助4萬元(不含政府資金開發的項目)。對民宿經營單位,享受丹鳳縣就業扶貧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負責對于吸納農村貧困人口就業的給予獎補。由縣人社局、縣文旅局負責,免費對民宿經營的相關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對建成開業兩年以上的民宿,由縣文旅局、財政局負責,積極申報省級旅游專項資金和國家旅游發展基金項目,給予項目補助。圍繞民宿發展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由縣人行協調金融單位,積極開發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農村居民信用貸款等特色產品,簡化審批手續,加強信貸扶持。縣發改、環境、住建、林業、資源等部門在立項、規劃、用地、環評等前期手續辦理中優先考慮,并予以積極支持。對集中連片、規模較大的民宿集群點,由縣交通局、水利局、供電局及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負責,在交通、用水、用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優先納入全縣的年度旅游宣傳促銷計劃,通過主流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及節會活動等多種形式,進行大力宣傳,不斷提高全縣民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