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故宮宮廷部研究館員、鐘表專家郭福祥表示,目前可見鐘表的水法柱及原配玻璃罩破碎,鐘錘與一朵轉花脫落,金屬部件變形,文物本體與其底座分離。但主體結構未受到大的破壞,主要是局部損傷。
郭福祥表示,所幸鐘表中間部位比較嬌貴的玻璃水法和上面的琺瑯表盤沒有摔壞,故宮內還有一些老配件,應該可以在幾個月內將文物修復。
郭福祥介紹,故宮內藏有西洋鐘表2000多件,堪稱世界之最。而且故宮的西洋鐘表與現在西方所藏鐘表又有區別,大都是當時的英國商人按照中國的市場需求特制的中西合璧產品。
■馬上就訪
砸窗事件不影響故宮擴大開放
晨報訊(記者 王歧豐)昨天,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向記者表示,雖然故宮面臨著千奇百怪的安防問題,但砸窗事件發生后,故宮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步伐不會放慢。
單霽翔透露,故宮的青銅器館、雕塑館和古建館將相繼開放,會讓觀眾欣賞到更多的宮廷建筑和文物。當然,安防系統也會全面升級。目前,故宮安防改造工程已完成合同總量的75%,大部分已投入使用,預計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鑒于此次翊坤宮院內攝像頭沒有直接拍攝到肇事者擊碎玻璃的瞬間場景,未能對調查事實經過提供更加直觀的依據,故宮將在整個紫禁城密集加裝高清晰的攝像頭。“監控將覆蓋故宮的每一個角落”。
另外按原計劃,故宮2014年將完成目前的應急安防工程,規劃建設智能化程度高、功能設置完善、性能可靠、綜合防范能力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故宮安全防范新系統。到2015年,有效緩解目前存在的防火、防盜、防雷、防震、防踩踏等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
■案件焦點
肇事者或被處以三年以下刑罰
晨報訊(記者 何欣 王歧豐)昨天凌晨,北京警方對外發布,擊碎翊坤宮窗玻璃的男子汪某因涉嫌故意損毀文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于男子損壞的座鐘屬于國家二級文物,律師表示,汪某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罰。
5月4日11時10分,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故宮派出所接到故宮工作人員報警,一男子徒手擊碎翊坤宮窗玻璃,致臨窗陳設的一座鐘表受損,該男子已被現場工作人員控制。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將嫌疑人帶回派出所審查。經審查,嫌疑人汪某,男,22歲,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人。目前,汪某因涉嫌故意損毀文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對于汪某可能面臨的刑罰,記者也詢問了律師,律師表示,由于汪某擊碎玻璃導致臨窗放置的座鐘掉在地上損壞,目前故宮博物院已確認該座鐘屬于國家二級文物,因此根據我國刑法,汪某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可能會被處以罰金。
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于飛表示,我國刑法第324條對故意損毀文物罪做了如下規定,即“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于律師告訴記者,本條中的“珍貴文物”主要是指可移動文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文物藏品定級標準》的規定,凡屬一、二級的文物均屬珍貴文物。“根據目前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受損的那個座鐘主體結構未受到大的破壞,主要是局部損傷,因此汪某的行為不構成刑法條中的‘情節嚴重’,因此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或拘役的刑罰,并會被處以一定罰金。”于飛說。
對于網絡上關于汪某是否構成“故意”,于飛也進行了解釋。于飛表示,我國《刑法》總則中對“故意”的定義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根據相關報道,汪某的行為應該屬于刑法意義上的‘故意’。”(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