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3日零點左右,下著大雨,張海燕揣著兩顆手榴彈,悄悄來到了王旭艷車前,他四下看看沒人之后鉆入了車底。
兩顆手榴彈被膠帶綁在了一起,固定在汽車副駕座下面的支架上。按照他的設想,當王旭艷發動汽車之后,就會轉向,氣嘴拉動手榴彈的拉環,手榴彈就會發生爆炸……在爆炸案發生的第二天,呂仲學在醫院門前遇到了張海燕:"汽車炸壞了,人沒啥事。"
張海燕曾經找過王旭艷,也是接到了呂仲學的指令,以賣給王旭艷毒品為由,向王旭艷下手,王旭艷卻勸說張海燕別做販毒這樣違法的事,張海燕感動之后,并沒有對王旭艷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