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郭吉琴)5月24日,柞水法院下梁法庭快立快結,在立案當天成功為原告追回2萬元勞務費。
這天,原告代某持一張由被告吳某給其打的欠條來法庭起訴,稱被告欠其勞務費2萬元,經過多次催要吳某總以各種理由推脫。立案后,法官打電話把吳某通知到法庭了解案情。吳某說,“我聽說法院現在辦案都在網上公開,我正處于創業階段,法律文書上網會對我創業造成不利影響,我可以把錢給原告還了,但我要求帶走與本案有關的一切材料,不管花多大代價我都愿意。”
承辦法官沒讓他帶走卷宗,并給原告上了一堂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法制課。課后,被告吳某當著法官的面把欠原告代某的2萬元交到原告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