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3點58分,宜賓消防119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火災報警稱:“是119嗎?快點來啊,翠屏區政府里頭燒房子了……”隨即接警人員正準備詢問詳細地址,對方卻掛斷電話,不予回應。
就在消防車準備出警時,接到翠屏區公安分局電話反饋:一中年男子在翠屏區政府鬧訪,要求現場維護秩序的民警關閉執法記錄儀并刪除內容,聲稱侵犯其肖像權,隨即上前抓搶民警隨身佩戴的執法記錄儀,被工作人員和執勤民警當場制止。趁現場短暫混亂,該男子掏出手機,撥打了119報警電話,謊報火災警情。
翠屏公安分局立即對中年男子涉嫌謊報火災警情的行為查證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男子執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119”是全國統一火警專用電話,公安消防搶險救災力量屬于社會公共資源,只有發生火災或者需要救援時才能撥打“119”。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正常情況下,119接警指揮中心只要接到報警都要調派力量趕赴現場,謊報火情或者警情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蒲可鑫 記者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