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石紹東 徐懷玉)近日,柞水縣鳳凰法律服務所有效調處了一起歷時六年的侵權賠償糾紛,使雙方當事人解除了六年的訴訟之路。
2008年鳳凰鎮清水磚廠經營人王某制磚取土時,不慎將清水村二組李某1.8畝承包地四周挖空,致使李某承包地成了一座孤島,無法耕種,并在取土時導致李某父親墳墓里的棺木裸露于外。此事發生后,村、鎮調解干部將雙方當事人叫到一塊兒協商,由于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多次調解無果。此后,李某多次上縣、赴市進行上訪。縣矛盾糾紛聯調中心于今年8月將此案件指派給鳳凰法律服務所,該所邀請鳳鎮法庭工作人員與雙方當事人一同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丈量,按實際占用面積和承包地年畝產量進行折款計算,由清水磚廠負責人王某一次性付給李某砌承包地護坡壩人工費240元,遷移墳墓賠償費5000元,青苗補償費1萬元;合情合理的調解,使雙方心悅誠服,并在調解書上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