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9月29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在商州對“因一杯豆漿引發血案”主犯楊保國驗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罪犯楊保國,男,漢族,24歲,小學文化程度,農民,家住洛南縣永豐鎮楊村三組。2011年7月9日,罪犯楊保國和李某某(同案被告人,女,時年14歲,已判刑)等人在洛南縣饅頭山玩耍時,薛某某(歿年7歲)多次向楊保國、李某某吐瓜子皮、豆漿,楊保國、李某某制止未果后心生怨恨,李某某遂提議殺死薛某某,楊保國表示同意。趁薛某某躺在草地上休息之機,李某某授意楊保國動手,楊保國捂住薛某某口鼻,李某某騎在薛某某身上壓住其雙手。發現薛某某未死亡,楊保國又撿起兩塊石頭,朝薛某某頭、面部擊打數下,致薛某某死亡,后二被告人逃離現場。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對楊保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保國提出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省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核準罪犯楊保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