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陳 濤)近日,洛南縣檢察院及時審查一起由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的黃一、謝某某、黃二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對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2003年,謝某某在西安市一家梅花鹿養殖場購回10余只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梅花鹿后在其本村修建養鹿場非法馴養繁殖。2010年12月3日,犯罪嫌疑人(二人均為商洛人)以700元運費雇用安康人呂某某駕駛面包車由洛南縣到西安市長安區謝某某的養殖場以3000元價格從謝手中非法購買活體梅花鹿一只,在另一名嫌疑人黃三(在逃)的帶領下,將該鹿運輸至戶縣草堂寺,被他人5000元購買后捐獻給草堂寺飼養。2011年10月,該鹿因喂養不善死亡。2011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黃四(在逃)支付給黃一5萬元,讓為其購買梅花鹿飼養。黃一隨后即雇用黃二駕駛的面包車再次來到謝的養殖場,謝再次以4.7萬元價格非法出售給黃一14只活體梅花鹿,黃又將其中的11只梅花鹿與黃二一起運輸至西安市雁引路跑馬場出售給黃四,將剩余3只非法運輸至洛南縣高耀鎮云仙山禽業有限公司養殖場飼養。期間,一只在飼養過程中死亡。2012年12月,另外2只梅花鹿被洛南縣森林公安局依法扣押,并于2014年3月移送省珍稀野生動物搶救飼養研究中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