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下換腎車間”在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一鄉村別墅內真實上演——3萬元買進“腎”,轉手40萬元賣給需要腎臟移植的人;租鄉村別墅,花費60萬元裝修改造建成“手術室”;外省找來醫生、護士、麻醉師等組成“醫護班組”,負責取腎與換腎。
武漢市公安局近日證實,以“徐哥”為首的販腎團伙此前已做了8臺換腎手術,目前該團伙11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網,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
據悉,該案是湖北省、武漢市警方首次打掉此類有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的跨省犯罪團伙。
供體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8月1日,湖北省公安廳接到群眾李偉(化名)的舉報,稱其在武漢市江夏區一別墅內賣掉了一個腎,該場所是一個進行腎臟移植買賣的地下交易場所。
湖北省公安廳隨后將案件批轉給武漢市公安局刑偵局負責。8月2日,李偉向警方講述了其賣腎的經過及販腎團伙的構成情況。
李偉稱,他是在武漢市江夏區一棟別墅內接受腎摘除手術的;該團伙行事詭秘,在手術前他被四處轉移,直至手術當日才被蒙著眼乘車帶進別墅,后來又被蒙著眼送出。
在接受手術和恢復的5天時間里,別墅內所有窗戶均被窗簾遮蓋嚴實,李偉手機也被對方收走。
李偉說,販腎團伙核心成員是“徐哥”,其手下有一名司機“朱哥”,另外還有兩名看護。其中一名看護背上紋有關公像,綽號“關公”,另一名則來自四川,姓潘。
其中,“徐哥”負責聯絡腎源和患者促成手術,“朱哥”則負責接送受體和供體,兩名看護平常在窩點內,負責照看術后康復中的供體,也負責外出尋找受體。
實施腎臟移植手術的,是一個專業醫療班組,包含有一名主刀醫生、一名麻醉師,還有兩名護士。
李偉還舉報稱,腎臟的供體和受體,都同時在別墅內接受移植手術。
辦案民警表示,腎臟摘除手術雖簡單,但植入手術非常復雜,對手術設備和環境的要求極高,以往的案例,人體器官販賣團伙都是在某地摘除人體器官后并冷藏,隨后送往與團伙有勾結的正規醫院完成植入手術。受體、供體都在地下手術室內同臺手術,這是他們第一次聽說。
醫護人員來自正規醫院
武漢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很快根據偵查信息初步判定:8月17日前后,在目標別墅內,可能要進行3臺非法手術。專案組決定趁此機會,將販腎團伙一網打盡。
8月17日7時至10時,專案組先后將團伙成員“徐哥”等人一并抓獲,并搗毀了該團伙另兩處窩點。
“徐哥”在警方審訊室內,對販腎事實供認不諱。
據“徐哥”交代,34歲的他,是湖北某縣農民。從事販腎之前無業,因生活窘迫,他曾多次嘗試賣腎,但“腎不好,沒人要”。
賣腎的經歷,讓“徐哥”發現販腎是一個能獲取暴利的生意。隨后,他通過網絡自學,開始慢慢入行。
從供體到中介,再到單干成為團伙頭目,“徐哥”不斷升級,團伙成員逐漸增多。籌集資金后,他開始籌建自己的手術室。
在江夏藏龍島,“徐哥”選定了一處鄉村別墅,“這里夠大,人員來往比較少”。隨后,購置了約60萬元的醫療設備運進別墅。同時,他還招聘專職司機、供體中介、受體中介、醫護班組等。
一切準備停當,“徐哥”就以別墅為基地,做起了地下腎臟移植“生意”。據他交代,此前他一共做了8臺手術。警方初步估算,8臺手術中,非法交易額達數百萬元。
警方介紹,“徐哥”販腎團伙的供體來源是四川等地,受體則是河南等地,醫生則是正規醫院有合法行醫資格證的醫生。手術前,中介會帶領受體和供體一同到武漢做術前體檢。
17日的抓捕過程中,警方成功抓獲一名醫生、一名麻醉師和兩名青年女護士。
警方調查得知,這個醫護班組全部來自湖北省外,人員相對固定,他們通過熟人介紹,借休息時間趕到武漢做非法手術撈外快;醫護班組和“徐哥”達成合作,都是通過“圈內”的朋友相互介紹認識的。
在調查中,警方還發現,被抓的麻醉師只是助理麻醉師,根本不具備獨立進行手術麻醉的資質。
器官捐獻移植立法亟待跟上
“供需矛盾突出、立法滯后,是目前國內人體器官移植黑市屢打難絕的根本原因。”針對湖北省首例有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的案例,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的醫學、法學專家如是表示。
唐禮功是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泌尿外科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同時也是武漢市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委員。他從事泌尿外科臨床工作已有25年,完成腎移植1000余例。
唐禮功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正規的器官移植供體來源,除了近親屬配對,就是他人捐獻等;目前,我國合法的活體捐獻只來源于近親屬之間。
“由于我國對腦死亡的認定標準缺失,再加之傳統對尸體完整性的崇拜,我國器官移植領域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每年大約新增15萬例新受體,而供體僅有五六千例。”唐禮功說,很多有器官移植需求的患者等不及正規渠道,就鋌而走險借助黑市滿足需求。
黑市會花更多的錢,而且治療效果往往沒有保證。唐禮功介紹,很多地下換腎黑市往往是請一些泌尿外科的醫生進行手術,一般換完兩三天之后就會不再管病人,很多病人因此會有生命危險。
“每年我們都會碰到一些在地下黑市換腎后,再到我們醫院掛急診的人,往往都是術后產生危險。”唐禮功說。
在唐禮功看來,除了有市場外,腎臟手術難度相對較低也有一定關系。肝臟、小腸、心臟等移植一般人做不了,所以很少看到有類似肝臟等器官移植地下黑市出現。
2007年,我國出臺了《人體器官捐獻條例》,但由于沒有更詳細的操作規則,并沒能解決人體器官供需矛盾、地下黑市交易的問題。(見習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陳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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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機關在江干丁橋地區搗毀一非法出售人體器官窩點。這個自稱“杭州腎源基地”的地下窩點由一個叫“東哥”的中年男子管理,已運作四年多,除賣腎,還接手代孕。每位供體和“東哥”談好的價格基本都是3.5萬元,目前全國中介已形成網絡,報價基本一致,但需要換腎的病人要為這顆“成本”3.5萬元的腎支付20萬元至50萬元。這些賣腎者多為90后,他們大多因為急需用錢,有的為還信用卡欠款、有的為還其他的債。
黑窩點流動性很大,供體通過體檢后被像商品一樣源源不斷發往全國各地,新供體則會及時補充進來。每周五為統一體檢日。賣腎操作已流程化。
說“法” 遏制器官黑市交易應首推公益捐獻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生命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長秋認為,器官移植供需矛盾是個世界難題,我國要解決器官黑市交易問題應當首推公益捐獻制度。現在新加坡、澳大利亞等國家都是公益性制度,只要你不表示反對捐獻移植,就當做你愿意捐獻。
“器官移植立法本身應該是一個大的法律體系:應該具有基本的器官捐獻移植法,人體器官移植方面專業人員培訓或管理也要有制度規制,還要有人體器官移植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法規。”劉長秋說。
唐禮功認為,要杜絕國內人體器官地下黑市交易,關鍵是立法要跟上,通過對腦死亡、器官捐獻等進行立法規范,可設立類似歐美等國家的公益捐獻機制。 劉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