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一些經銷商表示,銷售者只是中間經營者,并不是生產商,無法承擔產品退換貨的責任與風險。
解答: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誰銷售誰負責是合理的。如果汽車出現了質量問題,很難想象讓消費者直接去長春、武漢等汽車廠家所在地修車、退換車。
短評:經銷商需要跟廠家簽署單獨的協議,經銷商自然不具備退換發動機等總成甚至整車的能力。如果有的廠家犧牲經銷商利益,那么這樣的品牌恐怕也會“失道者寡助”。
消費者不等于沒受到法律約束
不等式之13
疑問:消費者如果不正常保養、改裝車輛等造成車輛故障,是不是還能享受三包的保護呢?
解答:在汽車三包法的免賠條款中,明確規定了消費者如果將車輛用于營運、私自改裝、不按照使用說明書不當操作等情況下,不享受汽車三包的保障。
短評:喜歡改裝車輛的消費者恐怕得小心了,為了圖一時便宜而不愿去正規維修站保養維修的消費者恐怕也得注意了。比如消費者的車輛用于拉貨并經常超載,出現了底盤的質量問題,經銷商可以通過專業機構對彈簧等零部件的檢測,認定消費者的車輛經常超載,而免于三包的責任。(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