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20日電 (記者 張素)3月20日適逢春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第五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旨在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以高水平司法推動種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既有判決結案的案件,又有調解案件;既有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又有不正當競爭案件和合同案件。案例涉及品種多,既有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主要農作物品種,又有蘋果、鳳梨、月季、玫瑰等水果和花卉品種。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批案例體現出“堅持嚴格保護,切實維護創新主體和育種家合法權益”的司法導向。例如,在“岡優188”水稻品種侵權案中,認定以合法形式受讓審定品種不能當然對抗品種權人的侵權索賠,侵權人仍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油6019”大豆品種侵權案中,認定未經品種權人許可在非審定區域生產、銷售授權品種繁殖材料的行為仍構成侵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布的一起案例涉及擅自使用“袁隆平”姓名開展商品宣傳和銷售,構成不正當競爭。最高法在發布該案時指出,袁隆平院士系我國雜交水稻育種專家、世界雜交水稻之父,其姓名具有極高的社會影響力和商業價值。本案判決明確了商業化使用知名育種家姓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標準,為類似糾紛提供了裁判指引。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更多標桿式案例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持續優化司法保護機制,努力為種業創新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