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紀凱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通化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紀凱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紀凱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個人違規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紀凱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紀凱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吉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