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文娛領域高凈值人群逃稅懲處力度【 最高法發布10件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典型案例】
□ 本報記者 張晨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配發10件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典型案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平等保護市場主體
本次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江蘇省如皋市金鼎置業有限公司、葉宏濱與吳良好等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參照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有關“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的規定,以及有關對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的規定,明確以下規則:雖然相關投資行為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之前,但是外商投資企業不屬于“負面清單”管理范圍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給予國民待遇”和“內外資一致”原則,不需要征得外商投資審批機關同意才生效。這對于統一外商投資相關法律適用,平等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優化投資環境,具有積極作用。
最高法副院長楊萬明表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這三個關鍵詞準確概括了人民法院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引領,就是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裁判、司法政策和司法宣傳,告訴市場主體法治提倡什么、反對什么、禁止什么,引導市場主體增強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自覺按市場規律和法律規定辦事。規范,就是通過司法工作制裁與統一大市場建設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糾正不守法、不守約、不守信的失范現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確保全國統一大市場肌體健康、充滿活力。保障,就是通過加強市場主體平等保護、推動市場要素物盡其用、確保市場規則普遍遵從,依法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高效暢通運行。
記者注意到,《意見》提出依法懲處擾亂市場秩序違法犯罪行為。研究制定審理涉稅犯罪案件司法解釋,依法懲處逃稅、抗稅、騙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利用“陰陽合同”逃稅、文娛領域高凈值人群逃稅等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與稅務、公安等部門執法司法協同,推動完善稅收監管制度。準確把握合同詐騙、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入刑標準,依法認定相關合同效力,維護市場主體意思自治。依法嚴懲通過虛假訴訟手段逃廢債、虛假破產、詐騙財物等行為。研究制定審理非法經營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嚴格規范非法經營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標準。研究制定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司法解釋,對國家工作人員妨害市場經濟發展的瀆職犯罪處理問題作出規定。
推動統一資本市場
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長周倫軍介紹:“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制度和規則的統一是重要內容。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項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統一法律適用,努力營造讓投資者放心投資的法治環境,降低資本市場融資的制度成本,推動統一的資本市場發展?!?/p>
在遠大石化有限公司、吳向東操縱期貨市場案中,被告單位遠大石化有限公司通過囤積現貨影響期貨品種市場行情等手段操縱期貨市場,人民法院依法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對被告單位遠大石化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對被告人吳向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五百萬元;依法追繳被告單位遠大石化有限公司違法所得人民幣四億余元,依法追繳被告人吳向東違法所得四百八十萬余元,繼續追繳涉案的其他11個賬戶違法所得。
這起案件的典型意義在于,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等犯罪,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資本市場健康穩定。此案中,被告單位通過直接采購、代采代持、售后回購等多種方式囤積現貨,影響期貨品種市場行情,并利用實際控制的多個期貨賬戶,集中資金優勢連續交易期貨合約,操縱期貨合約價格,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法院根據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充分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也充分表明人民法院對金融領域犯罪“零容忍”的態度和立場,對增強資本市場各類主體和投資者法治意識、預防違法犯罪具有重要警示教育作用。
“下一步,最高法將進一步總結審判經驗,積極開展資產支持證券、加密貨幣、跨境金融產品交易等新類型案件的調研,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利,為全國統一的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保障。”周倫軍說。
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長李劍介紹:“隨著平臺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愈發激烈,通過數據、算法等方式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日益增多,形式也更加隱蔽多樣。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平臺經濟發展規律,提高審判質效,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兑庖姟穼Ψ磯艛唷⒎床徽敻偁帉徟泄ぷ魈岢隽嗣鞔_要求?!?/p>
《意見》要求,切實維護統一的市場競爭秩序。依法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強化司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依法制止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惡意搶注、攀附仿冒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科技創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加強對平臺企業壟斷的司法規制,及時制止利用數據、算法、技術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依法嚴懲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低價傾銷、強制搭售等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行為,防止平臺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依法嚴厲打擊自媒體運營者借助輿論影響力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行為,以及惡意詆毀商家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完善競爭案件裁判規則,適時出臺反壟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妥善處理互聯網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糾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引導全社會形成崇尚、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正確實施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不斷細化和完善裁判規則。三是健全與市場、金融、互聯網等監管部門的工作銜接機制,促進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統一,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崩顒φf。
本報北京7月25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