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5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通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永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永澤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張永澤生于1969年3月,是云南省丘北縣人,中共黨員,工學博士。自1998年7月出任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后,他長期在西藏自治區工作。
今年1月8日,官方通報,張永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他是今年中國首個“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7月7日,官方披露,張永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政績觀嚴重扭曲,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不堅決、打折扣,鉆營算計、跑官要官,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
在這份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張永澤還被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去向,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還被指“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和環境評價審批工作”“私德不修,家風敗壞,對家人不管不教”“靠環保吃環保,大肆進行權錢交易”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