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吉安市監委對江西銀保監局原二級巡視員章蒔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章蒔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金融“土特產”,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和旅游活動,生活奢靡,接受宴請必喝茅臺酒,以“茅臺酒品鑒專家”自居,違規收受茅臺酒數以百計;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家庭房產,接受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插手被監管機構人事安排;違反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購買金融機構股份和員工內部團購房;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應罰未罰,嚴重損害監管權威;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庭建設、家風敗壞,配偶對其貪腐行為推波助瀾,甚至直接上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章蒔安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章蒔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吉安市監委研究,決定將章蒔安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章蒔安簡歷
章蒔安,男,漢族,1961年4月生,江西余干人,在職碩士研究生文化程度,1977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7年10月至1981年3月,在余干信豐共大淀粉廠工作;
1981年3月至2003年11月,先后在中國人民銀行余干支行、上饒地區分行、萍鄉中心支行工作;
2003年12月至2017年11月,先后任上饒銀監分局籌備組組長,黨委書記、局長;
2007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江蘇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江蘇銀保監局籌備組成員;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江蘇銀保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銀保監局副巡視員;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江西銀保監局二級巡視員;
2021年5月,退休。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西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