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直播帶貨有違職業倫理
□ 王鐘的
近日,國家衛健委、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印發通知,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知提出,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之便直播帶貨。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平臺的迅猛發展,醫生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網絡直播并不新鮮。作為掌握專業知識的從業者,醫生通過直播講解醫學知識、健康知識,起到良好的公益科普效果,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但如果是利用身份之便,出于私人目的在直播活動中銷售特定醫療器械或藥品,甚至帶貨養生茶飲、家居個護、書籍等產品,則有違醫生職業倫理。一旦誤導公眾和患者,便涉嫌違法。
我國新修訂的醫師法規定,醫生在執業活動中要宣傳推廣與崗位相適應的健康科普知識,對患者及公眾進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導。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可能將受到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停執業以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罰。此次九部門印發通知,充分表達了監管部門糾正醫療服務不正之風的鮮明態度。
健康科普是醫生的法定義務,絕不能打著健康科普的名義直播帶貨。醫生開設直播賬號一旦使用機構身份,直播活動就與機構有關,因此,直播不僅事關醫生個人名譽,也關乎其所在機構的聲譽。對于醫療機構來說,要加強對有關工作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規范相關直播行為。平臺也要進一步加大對涉醫直播的巡視檢查力度,對其內容的準確性與規范性進行監管,對違規直播采取停播、銷號等措施。總之,嚴查醫生利用職務、身份之便直播帶貨,讓直播回歸健康科普初心,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