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5日電 (記者 張素)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1年中國環境資源審判數據及報告,其中顯示,中國環境司法的國際影響力明顯增強。
據統計,2021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97492件,審結265341件,同比分別上升8.99%、4.76%。另據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共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和審判組織2149個,環境司法組織建設邁入常態化軌道。
《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1)》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完成。報告認為,2021年,最高法、最高檢以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和重要國際影響力的環境司法體系為目標,向世界輸出環境司法的“中國經驗”,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發出更多“來自中國的聲音”,不斷推動環境司法的“中國智慧”在世界環境保護領域嶄露頭角。
這份報告提到中方設立環境司法外交主場,加大國際合作力度。例如,去年5月在云南昆明成功召開的世界環境司法大會,是中國首次設立的大型環境司法外交主場。其間,中方推動通過《世界環境司法大會昆明宣言》,明確了應對環境領域危機的三個基本原則,并提出環境司法四項措施,總結出三個環境司法著力點,為世界各國加強全球環境危機的司法應對提供切實可行的司法解決方案。
在“提升中國案例國際影響力”方面,報告提到,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門戶網站去年登載了10件中國環境資源司法案例。此外,“綠孔雀案”作為全球十大生物多樣性案例之首,入選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展覽。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將鞏固拓展國際交流合作,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
報告則建議,司法部門應持續推動環境司法專門化體系建構,奮力提升環境審判專業化能力水平,比如依法審理碳交易、流域和瀕危物種等方面相關案件,盡快推動制定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意見及司法解釋,積極探索以國家公園為標準的跨區域集中管轄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