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應急管理廳消息,2022年5月10日,晉煤太鋼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礦發生一起井口罐籠與電機車擠傷致死1人的運輸事故。5月12日,該礦又發生一起井下施工集中輔助運輸大巷時頂板冒落致1死1傷的頂板事故。該礦為建設礦井,現隸屬于山西焦煤集團。該礦兩起事故均為瞞報事故,反映出煤礦企業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礦工生命安全,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該兩起瞞報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做到從嚴、從重、從快,特別是對組織和參與瞞報事故的單位和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上限嚴格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追究責任。
(總臺記者 張說地 康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