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福建省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廈門市監察委員會對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原黨委副書記、總隊長王文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文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涉案款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操辦女兒婚宴之機斂財,長期無償占用下屬車輛;組織原則缺失,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愿、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干預下屬單位執法工作;臨退放縱,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在戀親濟親中棄守紀法底線,將組織賦予的消防裝備采購、建審驗收、監督執法等權力當做攫取巨額利益的工具,罔顧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王文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存在其他違法行為,涉嫌受賄、玩忽職守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和隊伍轉制后依然故我、頂風違紀違法,嚴重破壞福建消防救援隊伍政治生態,嚴重抹黑消防救援隊伍社會形象,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應急管理部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文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取消其高級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文生簡歷
王文生,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湖南耒陽人,在職本科學歷,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10月,桃江縣消防中隊戰士;
1983年7月,武警湖南總隊朱亭干苗集訓隊學員;
1984年2月,武警湖南總隊教導大隊教員;
1985年11月,歷任武警長沙指揮學校教員、副區隊長、區隊長、參謀;
1991年5月,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警務處參謀;
1992年6月,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裝備倉庫副主任;
1993年12月,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警務處參謀;
1994年5月,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裝備倉庫政治教導員;
1996年12月,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戰訓處處長(副團職);
2001年2月,湖南省邵陽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正團職);
2006年5月,吉林省長春市公安消防支隊副支隊長(掛職);
2007年1月,湖南省長沙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副師職);
2011年8月,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副師職);
2015年3月,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正師職);
2019年1月,套改為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級正職;
2020年2月,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
2021年11月,免去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副書記、總隊長職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福建省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