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水利部規劃計劃司司長張祥偉8日表示,在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中,在工程規模確定上要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明確生態流量下泄的要求,盡可能減少建設用地和移民搬遷。
當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會上有記者提問:今年,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中,應如何平衡好水利發展與生態環保兩者的關系?能否介紹一下有哪些具體舉措?
對此,張祥偉表示,首先,把節水放在優先位置。節水本身就是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在推進引調水、水源工程建設中,將充分節水作為前提,落實“四水四定”要求,嚴格節水評價,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規模,細化節水措施,推進水資源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和有效保護。
其次,科學規劃。重大水利工程經過長期規劃論證,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規劃布局、生態環境影響、前期工作進展等情況,從全局、長遠上通盤考慮提出來的,具有很好的規劃基礎。比如黃河古賢,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在編制黃河流域綜合規劃的時候就已經開始規劃論證。
第三,嚴格前期論證。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重大水利工程論證原則,工程選址上,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在工程規模確定上,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明確生態流量下泄的要求,盡可能減少建設用地和移民搬遷;在設計方案上,盡量避免或減緩對生態的不利影響。在項目可研階段,嚴格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第四,落實環保措施。建設過程中,嚴格落實環評批復的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規定開展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在工程運行調度中,開展生態調度,保障河流基本生態水量。比如,近年來三峽水庫實施生態調度,調節生態流量過程,促進下游魚類自然產卵繁殖。今年第一季度,三峽水利工程為下游補水78天,補水總量達到48.2億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