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7日電 中國官方7日通報,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李杰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杰翔生于1964年3月,內蒙古準格爾旗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李杰翔早年曾在包頭師范專科學校中文專業求學,1985年7月留校,擔任黨委組織部、教務處干部。1986年6月,他步入政壇,在家鄉內蒙古一干就是30余年。
其間,他在包頭、通遼、呼和浩特等地工作,曾任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通遼市委常委、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市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等職。
2019年9月,李杰翔跨省履新,擔任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今年3月以后,他任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直至官方宣布其“落馬”。
據《青海日報》報道,3月31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舉行,李杰翔主持了第一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議。
李杰翔的官方履歷上還有一個職務,“木里煤田非法開采問題調查組組長”。2020年8月,有媒體報道,一家名為青海省興青工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打著生態修復治理的名義,在祁連山南麓腹地木里礦區進行掠奪式采挖,獲利上百億元人民幣。此后,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專項調查組,李杰翔任組長,率隊趕赴礦區現場調查。
李杰翔是今年“落馬”的第17名中管干部,也是中共十九大以后,青海“落馬”的第3名副省級干部。
今年3月2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文國棟受賄案一審宣判,法院對被告人文國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文國棟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2021年年底,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蒙永山受賄案一審開庭,他被起訴指控“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12萬余元”,法庭宣布該案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