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連城1月6日電 (陳立烽 羅立軍)生活垃圾都講究分類了,危險廢物還敢隨意傾倒?以為選個偏僻的地方別人就發現不了,有人竟在17天內3次跨省,將近300噸鋁灰運至福建省連城縣姑田鎮傾倒。
連城縣人民法院6日披露,該院對一起跨省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莊某黎、巫某勇、歐某國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八個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4.5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罰金,沒收違法所得。
同時,適用民法典,法院判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三被告共同承擔涉案危險廢物應急轉移清理費用和處置費用共計763070.5元。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3月初,羅某權(另案處理)與被告人莊某黎、歐某國共謀利用處置鋁灰牟利,并決定將被告人巫某勇位于姑田鎮某山場的空地作為鋁灰存放點。后被告人莊某黎聯系鋁灰供貨方葉某鋒(另案處理),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17日將三批共計299.5噸的鋁灰從云南富源運至姑田鎮堆放。
同年5月,因鋁灰氨味太重被民眾舉報后,羅某權及被告人巫某勇等人雇請推土機、自卸車、鉤機把大部分鋁灰轉移至姑田鎮另一山場填埋。
2020年6月2日,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當場查獲兩處鋁灰非法處置點。后經稱重,現場查扣的鋁灰及其與黃泥的混合物共計613.51噸。
經鑒定,涉案鋁灰屬于危險廢物。鋁灰與黃泥混合后導致毒性危險特性擴散其中,根據相關判定規則,混合物也屬于危險廢物,故法院認定本案危險廢物數量為613.51噸。
為防止污染擴大、消除污染,連城縣姑田鎮政府將污染物轉移至具有“三防”措施的場所貯存,產生應急轉移清理費用180236元。經龍巖市連城生態環境局詢價,本案613.51噸危險廢物所需處置費用合計582834.5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莊某黎、歐某國、巫某勇違反國家規定,通過堆放、填埋等方式,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達一百噸以上,嚴重污染環境,后果特別嚴重,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污染環境罪。被告人莊某黎、歐某國、巫某勇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犯罪行為,共同污染了生態環境,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共同承擔危險廢物處置的責任。(完)